澳洲配偶签证的深入解析和案例介绍

点击数:32152020-07-11 11:35:32 


澳大利亚配偶移民,顾名思义是以澳大利亚公民、永久居留者的配偶身份,包括已婚或未婚同居,或未婚夫/妻身份办理配偶移民签证。

此类移民共分为五类:


·         300未婚妻或未婚夫签证

·         309(境外申请) 配偶类临时居留签证

·         100(临居签证在境外申请,在境内转永居) 配偶类永久居留签证

·         820(境内申请) 配偶类临时居留签证

·         801(境内申请) 配偶类永久居留签证


关于婚姻关系要明确以下一些概念:


1.  法律婚姻 (Legal Marriage)

2.  事实婚姻 (De fecto Relationship)

3.  预期婚姻(Prospective Marriage)


申请澳大利亚配偶移民签证的申请者必须同担保人有婚姻关系或者同居关系。(如果以同居关系为基础申请,此关系必须在申请之前已经维持了至少12个月)。以未婚妻或未婚夫申请,申请者必须已经同担保人订婚,并计划结婚。以依附关系申请,申请者必须至少年满18周岁,并同担保人有依附关系(包括同性别夫妻关系,但不仅限于此类)。

ü  法律婚姻和事实婚姻的配偶签证一般要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个阶段:临时配偶签证(境外Subclass309 / 境内Subclass820)。

第二阶段: 永久配偶签证 (境外Subclass100 /境内Subclass 801)。

通常情况下,申请人会首先获得临时配偶签证。在得到临时签证两年之后,才可以申请永久签证。在申请永久签证时,申请人不用再交申请费。在法例修改后,如果申请人可以能证明申请人和担保人已经有数年以上配偶关系,或者能证明申请人和担保人有较长期的配偶关系且有生育孩子,是可以申请并直接获得永居签证的。

ü  预期婚姻,也就是未婚夫/妻签证

这种签证允许申请人来澳州与他/她的未婚夫/妻在签证期间结婚。签证通常是9个月。申请人必须是真正打算和澳洲的担保人结婚并且准备与配偶维持长期的婚姻关系

持有未婚夫/妻签证的人有以下的权利:

·         在和澳大利亚的未婚夫/妻结婚之前来澳大利亚。

·         在签证期间(九个月)可以多次往返出入境

·         可以在澳大利亚工作 (当申请人获得过桥签证后就可以工作,不用等待签证获批)

·         可以在结婚之后申请配偶签证

·         可以享用澳大利亚的医疗服务Medicare.


此外,未婚夫/妻签证持有人必须做到:

·         在和澳大利亚的未婚夫/妻结婚之前来澳大利亚。如果申请人在入境之前和配偶结婚,未婚签证就会被取消,即申请人应该转而申请配偶签证

·         必须在签证规定的时间内入境

·         必须在签证批准后的9个月之内结婚。婚礼可以是在境内或境外举行,只要申请人在结婚前已经至少入境一次。


一般情况下,证明配偶关系所需要的材料包括:

·         双方共同承担财政上的责任和义务及支出

·         双方共同承担及生活的责任和义务

·         双方关系的稳定性和持久性

如在中国递交的配偶签证的审批时间一般再5-9个月,在澳洲本土递交的配偶签证的审批时间一般会较快,最短的3个月就批出的也有先例,不过申请澳洲签证,是没有优先加速审批一说的。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担保人一生只能担保或被担保两次。并且,原有担保人若再离婚或分居,必须有5年的等待期来递交新的配偶担保申请。如果任何人被以配偶签证担保来澳大利亚,则需在之前的配偶签证通过后的5年后才能递交新的配偶担保申请。也就是说,原担保人和成功申请人都有5年等待期,才能担保下一个新的配偶。配偶签证不需要有经济担保的要求;但更重要的是申请配偶签证的担保人却一定要能满足其担保承诺。作为一个符合条件的配偶签证担保者,担保人必须能证明其有财政能力来支持其生活在澳大利亚的配偶。 证明担保人有财政能力来支持其配偶。


点评:目前, 鉴于在配偶申请中存在部分虚假材料, 申请人以移民为目的, 夫妻关系或者同居关系有名无实,澳洲移民局在审批配偶申请时对双方关系真实性的考察较严格。在海外递交的申请,大多数都会被面试。 在澳洲境内递交的申请, 也会有移民官上门调查的情况, 以确定申请人和配偶是否是真实的关系。因此, 申请人如果要确保及时更新地址。 很多申请人觉得申请比较简单, 但是由于材料准备不足及没有经验和无法证明双方关系的真实性和持久稳定性,即使是真正的配偶也有可能被拒签。所以在准备材料的时候需要仔细全面,做好被要求面试,电话调查和上门突访的准备。这些配偶签证担保承诺的新定义,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移民局对此类签证的谨慎程度。

案例介绍:

案例1:潮流中心以对移民条例和申请条件的精确把握和了解,对于每一个申请人的申请给予精确的把握和极为专业和认真负责的处理,刘女士来自香港,与前夫生有一子一女,女儿20周岁,以学生签证在澳读书,刘女士在澳洲与她的澳洲公民男友在澳洲相识后同居,而她与前夫香港离婚的法院审理尚未完成,本中心根据她的情况向移民局详细表明了她的真实情况,在为她提交配偶签证和为她女儿提交Partner Dependent Visa申请后仅五个月,她的820配偶签证和她女儿的820签证即同时顺利获签。

案例2:在本中心处理过的许多配偶移民签证中,也遇到过不少申请人自身条件较为不利但最后签证顺利获得的情况,某申请人曾多次离婚,欲申请澳洲配偶移民,签证风险极大,他来到本中心咨询,我们以专业的知识为此申请人提办理申请配偶签证,各环节把握良好的详细建议,最终,在历经八个月后,此申请人成功获得配偶签证,顺利抵达澳洲并获得永居。

案例3:钱小姐持学生签证来澳,由于学业未达到学校要求的成绩标准,因此被移民局取消了学生签证。A学生经朋友介绍,了解到我中心有悠久良好的信誉和成功的办理移民申请的历史,因而上门咨询。我们的移民顾问认真同刘小姐生一起分析了她现在的处境。考虑到她在澳洲已与男友同居(男友为澳洲公民),并且两人关系很稳定,我们建议此学生回国申请配偶签证。本中心迅速在上海领馆递交她的签证申请,数月后,此学生终于又成功踏上澳洲的土地,得以和爱人团聚,现在已顺利由配偶临居签证转为永居签证。


案例4: 刘先生,上海人,来澳已多年,原签证早已过期, 在澳遇到了他的人生中的知音和伴侣,他们起先赴移民局咨询后,自己准备材料递交表格,但却遭到移民局的拒签,乔先生和他太太来本公司询问如何处理,是否要上诉?我们接待他后,认为他上诉有风险,建议他不如直接回国申请,前先生接受了我们的建议,将相关材料交给我们后回了国,我们将其材料做了充分准备后,寄回国,递交给上海的澳洲签证中心,由于材料准备充分,9个月后,乔先生无需面试,直接获得了309配偶临居签证,现乔先生已于她的太太在澳洲团聚。

案例5:苏小姐,广东人,和她的先生是青梅竹马的同学,两人在中学里已经相爱,后她的男友移民来澳洲,来澳后两人保持书信电话来往,后两人结婚,本中心接受她丈夫的委托,为她申请配偶签证,本中心仔细收集两人来往的证据,包括中学中两人相爱来往和同校、同班的证据,然后递交给广州的澳洲签证中心,仅仅6个月后,苏小姐即顺利地拿到了配偶签证来澳和丈夫团聚。

案例6: 沈小姐,河南人,她小时候,和她的今日的丈夫是同一家属院长大的,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后她的丈夫来了悉尼留学,后转为永居,在回国时双方坠入爱河,后沈小姐也赴澳留学,我们接受他们的委托后认真为他们准备申请材料,并将申请递交给悉尼的移民局,一年后,沈小姐未经移民局面试,即顺利的获得了820配偶临居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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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潮流教育移民联盟